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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利辛城事]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(大盘香)、禁止 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的倡议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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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(大盘香)、禁止 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的倡议书

发表于 2023-12-20 12:26:56 来自 利辛城事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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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:

每逢重要节日和操办婚丧嫁娶等各种活动之际,很多居民以燃放烟花爆竹(大盘香)的方式营造气氛;也有很多群众为了便于处理生产生活中产生的秸秆、荒草、垃圾等,养成了直接焚烧、一烧了之的生活习惯。

不管是集中燃放烟花爆竹(大盘香),还是焚烧秸秆、荒草、垃圾,都不可取。不仅容易引发火灾事故,危及人身安全,造成财产损失,还会产生较大噪声及颗粒物、二氧化硫等空气污染物,影响大气环境质量,危害人体健康。

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在更加安全清洁的环境中生产生活,度过更加欢乐、祥和、文明、和谐的各种节日和活动,我们真诚地倡议全体居民朋友们,自觉遵守利辛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(大盘香)、禁止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的通告规定,不主动燃放烟花爆竹(大盘香)和焚烧秸秆、荒草、垃圾,共同维护美好环境。

倡议如下:

一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,自觉带头不购买、不燃放烟花爆竹(大盘香),同时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,积极劝阻在禁燃禁放时段、区域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(大盘香)的行为,积极劝阻各种焚烧秸秆、荒草、垃圾的行为。

二、文明活动从我做起。建议全县广大居民选择喜庆音乐、鲜花等丰富新颖的现代文明方式,过一个低碳环保的节日和操办一个清洁环保的活动,使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文明安全、洁净宜居。

三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。全县各级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区、学校、社会团体等采取多种形式,宣传燃放烟花爆竹(大盘香)和焚烧秸秆、荒草、垃圾的危害性,引导社会各界和全县居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(大盘香),不焚烧秸秆、荒草、垃圾。

四、管理部门加强监督。各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,依法依规查处违法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(大盘香)的行为。对机关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企业和个人因燃放烟花爆竹(大盘香)造成火灾、环境严重污染的事件,将严肃处理。

五、属地乡镇主动作为。各乡镇要积极宣传引导广大居民,自觉遵守在全县范围内规定时段和区域不燃放烟花爆竹(大盘香),全年全区域不焚烧秸秆、荒草、垃圾,及时发现,及时制止。对违法违规,或者造成火灾以及环境污染的行为,严肃处罚。

为了我们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,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,从自身做起,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(大盘香),不焚烧秸秆、荒草、垃圾,积极营造一个清新、环保、安全、低碳的环境,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,共建现代化美好利辛!
              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利辛县人民政府
游客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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